申請材料:戶主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補發(fā),在身份證復印件上寫明申請原因并簽名。
辦理依據(jù):《河南省公安機關戶政服務管理工作規(guī)范(試行)》(豫公治明發(fā)[2008]511號)第三十條第一款。
辦理程序:派出所戶籍民警審核材料后當場辦理并錄入電子檔案。
辦理權限:派出所戶籍民警。
辦理時限:當場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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